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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支持新农村建设,补偿失地农民的损失,华能玉环电厂及其关联企业将电厂的副产品“粉煤灰”,采取捐赠、承包的形式支持给了六个失地村庄,并由此给六个村庄带来一笔1470万元的收入。然而,记者近日在浙江省玉环县采访中发现,就是这笔巨额收入——有一村官竟以“承包”村企的名义——凭手写白条就拿走了1000多万元,进入六个村庄账户的只有区区432万元。这背后还有多少人牵涉其中?
“听说,这两年,电厂给我们的粉煤灰卖了1500多万元,我们农民一分钱都没有分到,这钱那儿去了?”
50多岁的浙江省玉环县大麦屿街道办事处小麦屿村村民洪长生忿忿不平地和记者说。洪长生家里原本有一亩多水田和一亩多旱地,自从村里的土地被玉环电厂占去后,他家已无田可耕。全家的生活开支大多数来源于他和妻子打零工。
提到这个1500多万元的“粉煤灰销售款”,大麦屿街道办事处下青塘村村民黄杰也是一肚子牢骚:“收了这么多钱也没给我们分一点,村里马上进行旧村改造,这盖新房子的钱还不知道哪儿借去呢!”
村民口中的电厂,指的是华能浙江分公司所属的华能玉环电厂。2002年,玉环电厂建厂时,占了大麦屿街道办事处连屿、火叉口、下青塘、上青塘、龙头和小麦屿村等六个村庄的1000多亩土地。
为了补偿六个失地村庄,玉环电厂每年捐赠给六个村庄6万吨粉煤灰,迫于压力,2008年10月,又将其余粉煤灰的总销售权给了六个村庄。据了解,玉环电厂每年根据燃煤的不同,粉煤灰的产量在60万吨到120万吨之间。这些“粉煤灰销售款”就成了洪长生和村民们增加收入的希望。
玉环电厂占地后,六个村庄根据电厂所占土地的比例,共同出资100万元成立了玉环华丰物资综合有限公司(以下称华丰公司),公司的主体业务就是销售玉环电厂捐赠的6万吨粉煤灰,承揽玉环电厂的绿化等工程。
当时,玉环电厂的粉煤灰每吨只有几元钱,甚至贴钱处理,即便这样,大量的粉煤灰卖不出去,玉环电厂只能采取填埋处理,扬起的粉煤灰严重地影响了旁边的环境,引起群众不满,一些村民多次和电厂交涉,索要赔偿。受大环境的影响,华丰公司的粉煤灰销售工作也困难重重,几年下来也就卖个几千吨。
后来,因为嘉兴市宇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称嘉兴宇通)的介入,玉环电厂的粉煤灰由滞销变为畅销,价格也大幅攀升。据了解,嘉兴宇通是国内为数不多的粉煤灰分类处理销售的专业公司,业务遍布大半个中国。
2008年5月,在华能上海总部的推荐下,嘉兴宇通和玉环电厂达成处理粉煤灰的共识,嘉兴宇通成立玉环工作组,制定了5年的发展规划,承诺5年内使玉环电厂粉煤灰的综合利用率达到100%,并投巨资修建了多处粉煤灰中转站,配置了国内最齐全的生产设备。
2008年9月,嘉兴宇通和玉环电厂所属的玉环县大华电力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大华电力)签订了《粉煤灰销售框架协议》。
双方协议约定:大华电力将玉环电厂所有粉煤灰(支持新农村建设除外)承包给嘉兴宇通销售;实行全年总价包干,总包价是每年1200万元。双方还约定2008年10月1日试运行,2009年1月1日正式执行,试运行期间的价格是200万元。
《框架协议》签订后,嘉兴宇通将原本几元钱一吨的粉煤灰调整到每吨35元,并签订了一系列销售合同,原本是电厂废弃物并一度饱受诟病、对环境造成污染的粉煤灰,开始一船船、一车车往外运,一度困扰电厂和村民的“垃圾”竟成了畅销货。
好事不长,仅仅过了一个多月,大华电力和嘉兴宇通的协议很快就履行不下去了。看着粉煤灰这么畅销,钱都给嘉兴人赚走了,小麦屿等六个村庄的村民心急如焚,于是就发生了2008年10月11日,数百名村民围堵了玉环电厂,一连三天,电厂所有人员和车辆不得出入。
“村民们围堵电厂的目的,是希望电厂将粉煤灰的总承包权交给六个村庄来经营。”嘉兴宇通的董事长黄晓东告诉《法人》记者。
“华能电厂一开始承诺的‘贴农款’(当地政府的一项惠农政策,占地企业每年给失地村民的补贴)始终没给,答应用工时村民优先录用的承诺也没有兑现,至今,电厂只录用了一个电力专业的本科生。于是村民们就自发组织起来和电厂交涉,讨个说法。”小麦屿村支部书记沈长贤如是说。
下青塘村村委会主任、华丰公司董事长黄品金印证了这一说法。他和记者说,玉环电厂征地时承诺拿出一部分资金补贴失地农民,但从来就没给过一分钱,我们要求电厂按照建厂时的承诺,将粉煤灰的承包权优先包给我们公司。电厂却说,“总承包权已经给了嘉兴的一个企业”,我们坚决不干,六个村的村民就自发组织起来,围了电厂大门两天。
迫于各种压力,2008年10月14日,玉环电厂和六个村签署了《关于华能玉环电厂与大麦屿开发区管委会、连屿等六个村合作意向书》,确定了玉环电厂的粉煤灰等产品由六个村优先营销的事项。
“华丰公司的最终目的还是转手卖给嘉兴宇通,赚个差价。”一位知情者和记者说。每天处理2000余吨的粉煤灰,六个村所属的华丰公司还没这个经验和实力。
经过多方协商,最终由大华电力、华丰公司、嘉兴宇通下属的台州文韬粉煤灰有限公司和大麦屿开发区管委会等四方签署了《粉煤灰承包销售合同》(以下称《四方协议》)。
《四方协议》约定,大华电力将所有粉煤灰(不包括支持新农村建设的6万吨/年粉煤灰,其6万吨由华丰公司承包给文韬公司销售)承包给华丰公司经营,文韬公司是华丰公司的总承销,华丰公司和文韬公司总承销的协议另行签订。
代表六个村庄的华丰公司,最终取代嘉兴宇通,夺得了玉环电厂粉煤灰的总承包权,并将销售权转手又给了嘉兴宇通。
同《框架协议》一样,《四方协议》实行总价全年包干,合同总额为1200万元/年(不包括支援新农村建设的6万吨/年),由文韬公司直接支付给大华电力。
随后,华丰公司又和文韬公司签署了《四方协议》的附属合同——《粉煤灰销售合同》,合同期限是两年。和《框架协议》一样,文韬公司是玉环电厂粉煤灰的“总承销商”,只不过,发包方由大华电力变成了华丰公司,多了一个中间商。
显然,华丰公司不会依照《四方协议》约定的总包价1200万元/年来发包,华丰公司将两年的包干费用定为3870万元。文韬公司承包两年将比原来多负担1470万元。
“这个协议我们是硬着头皮签下来的,如果不签,我们不但损失了前期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1600多万元,还可能会承担不履行粉煤灰供应合同造成的上亿元赔偿金”。嘉兴宇通的董事长黄晓东气愤地说。
签个中间协议,就能赚1470万元。得知此消息的洪长生、黄杰等村民都很兴奋。两年来,他们一直关注着这笔钱,他们盼望借此可以分点红利,改善家庭生活。
“我们确实没有分给村民,收入的钱太少,都用在公共建设上了”,小麦屿村支部书记、华丰公司董事沈长贤说,“黄德平一年只给公司交216万元,去年分给我们村的有20多万元,还不够修路的。”
“公司这笔业务是黄德平承包的,他这两年只需要给公司缴纳432万元就可以了。”下青塘村村委会主任、华丰公司董事长黄品金向记者解释道。照此计算,黄德平一个人将独得1038万元。
获知此消息的黄晓东非常气愤:“当时谈判的时候,黄德平是以华丰公司总经理身份参加的,增加的这1470万元中,370万元是黄德平要的,其余的1100万元是按照每年550万元捐给六个村里的新农村建设资金。他凭什么拿走这些钱?”
记者在文韬公司有关财务资料中看到,这1470万元中,有150万元是文韬公司从银行转到华丰公司的,100万元是黄德平通过转账和承兑汇票拿走的,其余的1220万元,是黄德平直接拿走的现金。这些钱,文韬公司没有收到一分钱的发票,都是黄德平个人手写的白条。
由于两年的合同已到期,新的《四方协议》马上就要签订。华丰公司再次提出加钱的要求。记者获悉,在玉环县有关领导的主持下,2010年12月22日下午,四方达成的新协议是2780万元/年(不含捐赠的六万吨,大部分税款还要嘉兴宇通承担),协议有效期三年。华丰公司和六个村还向玉环电厂提出“减少包干费,2011年的包干费不能突破1000万元”。
“今年,黄德平要增加200万元的承包款,加上原来的216万,今年他要交416万元”。黄品金给记者解释道,黄德平当时签的是5年的承包期,再有三年就到期了,他赚的越多,三年后,我们赚得就更多,我们已给村民解释了,“要遵守签订的承包合同”。
记者计算了一下,若条件不变,玉环电厂即便不减少包干费,还是按照1200万/年收取包干费,黄德平今年的收入将高达1164万元,三年下来,黄德平将累计拿到3492万元。
黄晓东和记者说,这次把价格提这么高,想赚钱已经很难了,如果这些钱能够真正用在村民身上,就是不赚钱也赚了名声,心里平衡些。今年,公司愿意多拿出这1580万元,就希望能捐助给六个村搞新农村建设,真不愿意看到进入某些个人的腰包!由于《法人》记者没能联系上黄德平,一些问题还不得而知。
采访中,不断地有村民问记者:“黄德平的承包合同违不违法?”、“黄德平拿到这些钱该不该?”、“村民们集体出的力,他凭什么能拿这么多!?”本刊对此将继续予以关注。(注:应村民要求,本文洪长生、黄杰为化名)